欠薪是勞動者的急難愁盼。今年以來,賀蘭縣人民法院綜合運用先行調解、“一保兩促”等多元解紛舉措,審結涉勞動爭議、勞務合同糾紛362件,為345名勞動者成功維權,討回欠薪共計442.55萬元。
“感謝法官,僅用3天就幫我解決了19年的煩心事!”七旬老人王某向法官連連道謝。19年前,王某在同村某公司做推土機勞務工作,公司拖欠其5800余元遲遲未付,王某訴至賀蘭縣法院。針對王某年事已高、訴訟能力較弱等實際困難,法官立即啟動先行調解程序,聯系公司核實情況。法官釋法析理,向公司釋明應如約支付勞動者薪資以及長期拖欠工資的違約后果,僅用1個多小時便促成雙方就還款方案達成一致。從立案到欠款全額履行到位,僅用時3天。
針對身患漸凍癥的孫某某被拖欠6500元大棚安裝尾款,且被告徐某失聯的情況,法官一方面果斷采取財產保全措施,為孫某某的權益兌現筑牢保障;另一方面全力尋人,通過電話聯系、實地走訪,鎖定徐某住所,并通知其到法院處理糾紛。調解過程中,法官向徐某講清拖欠工資應負的法律責任,同時講述孫某某急需用錢的緊迫處境,最終雙方達成調解協議。經法官督促履行,徐某限期付清全款。
老趙退休后被某公司拖欠返聘工資上萬元,討薪遇困的他訴至賀蘭縣法院。面對賬目不清的復雜情形,法官依托“共享法庭”深入企業現場。庭審中,法官嚴謹核驗考勤、細查支付賬目。當企業試圖以“無需繳社保”為由扣減薪酬時,法官清晰釋明:勞務關系中所謂的“社保補貼”為工資構成,不可擅減;退休返聘雖不建立勞動關系,但雙方自愿簽訂的勞務報酬條款具有法律強制力。法官引用案例釋法析理,耐心疏導,最終促使企業當場履行支付義務。(通訊員 王佩琪)